業務職掌
教師評鑑
為提昇教師榮譽,增進教學、研究、服務與輔導之水準,特依大學法第二十ㄧ條之規定,訂定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教師評鑑辦法。
指標計分
---工學院、智慧機電學院、電機與資訊學院、海事學院、水圈學院、商業智慧學院、管理學院、海洋商務學院、創新設計學院、外語學院、共同教育學院、高瞻科技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、創新創業發展處(原創新創業教育中心)、體育室
系統及說明
為提昇教師榮譽,增進教學、研究、服務與輔導之水準,特依大學法第二十ㄧ條之規定,訂定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教師評鑑辦法。
---工學院、智慧機電學院、電機與資訊學院、海事學院、水圈學院、商業智慧學院、管理學院、海洋商務學院、創新設計學院、外語學院、共同教育學院、高瞻科技不分系學士學位學程、創新創業發展處(原創新創業教育中心)、體育室